男子時隔七年再販假煙,獲刑半年罰金7萬元
(相關資料圖)
近日,如東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高利潤販賣假煙的非法經營案件,被告人周某七年前曾因同樣原因獲刑。最終,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周某有期徒刑六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7萬元。
2020年9月至2021年10月間,周某為謀取利益,在明知購買的卷煙是假煙且無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情況下,多次駕車運載假煙在如東縣內向多人銷售,累計銷售金額人民幣6萬余元。據(jù)悉,周某七年前曾因非法銷售假冒偽劣卷煙被以非法經營罪判處緩刑。
鑒于被告人周某自愿認罪認罰,退出違法所得,依法可以從寬處理,可酌情從輕處罰。但被告人周某有前科,酌情從重處罰。綜上,如東法院最終以非法經營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7萬元。
法官表示,煙草制品在我國實行專賣制度,不管是無證賣真煙、假煙,亦或是有證賣假煙均是違法行為。本案中被告人周某在已經因非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的情況下,尚未真正吸取教訓,再犯該罪。法官提醒,經營者要自覺守法經營,在利益面前,懂得抵制誘惑,做合法守法經營戶。
通訊員 沈高軒 揚子晚報/紫牛新聞記者 萬承源
校對 徐珩
關鍵詞: